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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署奏底汇订 全3册 国家图书馆藏历史档案文献丛刊2003封面

总署奏底汇订 全3册 国家图书馆藏历史档案文献丛刊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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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署奏底汇订 全3册 国家图书馆藏历史档案文献丛刊2003

《总署奏底汇订》PDF电子书全3册,为《国家图书馆藏历史档案文献丛刊》丛书之一。

《总署奏底汇订》是一部极为珍贵的清末奏折底本集。

《总署奏底汇订》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档房供事据奏折缮写而成。始于清同治5年(1866),迄于清光绪10年(1884),总数约有七百余件,涉及清同光间政治、经济、军事、邦交诸方面,以邦交事居多。原书折本,或行书、或草书、或楷书,内容繁多,翻检不便。民国28年(1939),侯植忠先生按折本所记内容分门别类,以积年办理洋务折单为总纲,下分和会、考工、榷算、庶务四门,每门系年缀月排比,重新装订,厘为40册。和会门凡二十三册,收使臣派遣、外使觐见、交涉、颁赏、出使随员等折。考工门凡四册,收派员出洋研习科学、船政及奖励船厂洋员等折。榷算门凡五册,收使臣经费、商务税约、筹借洋款等折。庶务门凡七册,收海防、界务、保护中外船只、洋人游历给照等折。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俗称总署,亦曰总署衙门,咸丰十年十二月初七设立于京师,庚子乱后(1901年),更名外务部。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为清政府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于1861年1月20日由咸丰帝批准成立。总理衙门存在了40年,直到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据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辛丑条约》第12款规定,改为外务部,仍位列六部之上。
       中国晚清主管外交事务、派出驻外国使节。并兼管通商、海防、关税、路矿、邮电、军工、同文馆、派遣留学生等事务的中央机构。初称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
       总署或译署。咸丰十年(1860)清政府与英、法等国签订《北京条约》后,对外交涉事务增多。次年1月,恭亲王奕欣、 大学士桂良、户部左侍郎文祥奏请在京师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接管以往礼部和理藩院所执掌的对外事务。经咸丰帝批准,于同治元年二月(1862年3月)成立。
       总理衙门由王大臣或军机大臣兼领,并仿军机处体例,设大臣、章京两级职官。有总理大臣、总理大臣上行走、总理大臣上学习行走、办事大臣。初设时,奕欣、桂良、文祥3人为大臣,此后人数略有增加,从七八人至十多人不等,其中奕任职时间长达28年之久。大臣下设总办章京(满汉各两人)、帮办章京(满汉各一人)、章京(满汉各10人)、额外章京(满汉各8人)。
        其旧址位于北京市东堂子胡同49号,原为清大学士赛尚阿的宅邸,于设立的同年改建。总理衙门的东半部为中国最早的外语教学机构京师同文馆(今北京大学外语学院前身),西半部为各部院大臣与各国使节进行外交活动的场所。1901年清政府实施宪政改革,改总理衙门为外交部,这也是东堂子胡同南侧外交部街得名的原因。
        总理衙门最初主持外交与通商事务,后来扩大管理办工厂、修铁路、开矿山、办学校、派留学生等,权力越来越大,举凡外交及与外国有关的财政、军事、教育、矿务、交通等,无不归该衙门管辖,成为清政府的重要决策机构。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认为同外国关系仅是“理藩而已,无所谓外交也”。俄国使臣来华,沿例由理藩院接待,其他各国均由礼部接待办理。鸦片战争后,由两广总督专办与欧美国家的交涉,特加钦差大臣头衔,称“五口通商大臣”。《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相继签订后,各国在华设使馆、驻使节。他们为控制清政府,不愿意以“蛮夷”的身份同带有封建社会衙门习气的清政府的外交机构“理藩院”打交道,同时认为地方总督无权处理涉外事务,多次要求建立专门机构。
       1860年11月,英法联军依约从北京撤走,使恭亲王奕欣大喜过望,在奏折中说:“该夷并不利我土地人民,犹可以信义笼络,驯服其性,自图振兴”,劝咸丰帝“尽可放心”回銮。1861年1月,奕再上《统筹洋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请求建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有效地办理洋务和外交事务。奏折指出:“近年各路军机络绎,外国事务,头绪纷繁,驻京以后,若不悉心经理,专一其事,必致办理延缓,未能悉协机宜。”1861年1月20日得到咸丰帝批准。
       它主要负责外交事务的执行而非决策,决策的权力主要掌握于皇帝(实际上是慈禧太后)以及军机大臣决定,但因为早期负责的恭亲王和文祥都具影响力的军机大臣,因此其提案大多能获通过。
       在1860年代在恭亲王领导下,总理衙门在外交事务的处理上有较多的发挥,包括处理《北京条约》之后的善后事宜,1866年接见西方的斌桩、蒲安臣等使团,1868年的《天津条约》修约相关问题,以及海关事务的处理等。
       但1870年代以后,恭亲王的权力因慈禧的排挤而下降,加上1870年开始,李鸿章就任北洋通商大臣,许多外交事务逐渐由北京的总理衙门转往天津,此后到甲午战争前后,李鸿章在天津的衙门成为事实上的中国外交部,总理衙门在外交事务上的作用就减少了,1884年恭亲王不再掌理总理衙门使其重要性更下降。1901年,在清末新政中,正式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
       除了外交事务之外,总理衙门也是早期自强运动中各种洋务事业在北京中央的领导者,一方面它可用于听取包括外国使臣以及负责海关的赫德等西方人士的建议,来推行和提倡相关事业,一方面负责的恭亲王本身亦为相关业务的领导,因此总理衙门也实际上推动包括新式教育、交通、工业、经济(尤其海关)、军事等现代化建设,因此也被当时称作“洋务内阁”。
       但当时西方人常认为它守旧而不够进步,而保守派则批评它出卖中国利益。与外交事务同样,总理衙门在1870年代以后在北方洋务事业的重要性也逐渐下降,其领导性地位渐由李鸿章在天津的通商大臣兼直隶总督的地位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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